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侯胜立) 近日,德州市司法局与德州监狱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机制,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并在假释前社会调查评估、监管好保外就医罪犯等方面加强合作。 今后将重点做好假释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监狱对居住地在德州辖区的拟假释罪犯,委托司法局进行调查评估,各县(市、区)司法局将配合开展工作,调查评估意见内应当表述明确,原则上在规定期限内将社会调查结果反馈监狱。 监狱对拟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应进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教育。拟假释罪犯离开监狱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监狱进行保外就医前考察或者续期考察时,司法局将指派专人陪同,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监狱将其押送至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连同档案材料一起办理交接。县级司法局应定期与其治疗医院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并向监狱反馈其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复查结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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