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汪兰凤) 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诚信体系建设,11月初,乐陵市食药局对创新餐饮企业方式,推行“黑名单”制度。 乐陵市规定对存在未按有关规定备案和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等十种行为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经确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期限为一年。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食药监管部门采取增加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量化分级管理等方式实施重点监管。再次被列入“黑名单”或进入“黑名单”期间整改不力,将被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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