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陈兰兰) 近日,德城区的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的儿子在德州市水利局幼儿园上大班,最近幼儿园让每个孩子上交了180元的取暖费,刘先生认为幼儿园收取的取暖费偏高,并且今年德州市已经明文规定,公办幼儿园不能再单独收取暖费。 据刘先生介绍,自己儿子去年每月缴纳500元的保教费,今年保教费涨到了680元/月,刘先生认为上涨的托费中应该包括了冬季的取暖费,不应该再单独收取。刘先生说,像他这样,对缴纳这笔取暖费存在不满情绪的家长不在少数。 据了解,在德州市4月份刚出台的《关于德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明确规定,取暖降温费用应包含在保育教育费中,不得再单独列项收取。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办和私立幼儿园一律不能再向孩子收取取暖费,如果有幼儿园收取该项费用,家长可以拨打物价局的举报热线12358进行举报。 德州市水利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的供暖面积为1258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0元/平方米,所需要的费用为37740元,冬天孩子的出勤率大约为220人,平摊到每个孩子身上大约为180元/人。对于家长提出的托费中包含取暖费的说法不成立,托费中只是包括空调费,但不包括集中供暖的费用,明年会考虑是否还单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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