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寻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解答市民心中疑惑。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0535—845974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市民王女士来电:我现在住在开发区昆仑山路88号羲龙公寓,又到了供暖季,物业要我们交两千元的设备费。去年因为费用太高我们就没交设备费。能否帮我们问一下为什么要交这费用吗? 羲龙公寓物业工作人员答复:这个小区交暖气费是按工业用暖的价格36元/平方米;为了更好的供暖,我们小区上了套设备花费六十多万元,这些钱需要业主分摊,向业主收取设备费。今后供暖就能享受住宅供暖价格了。 开发区热力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新建的小区物业在入网时我们只向开发商收取入网费;我们收取供暖费是按土地性质来划分的,羲龙公寓的土地性质不是住宅用地,因此住户要按工业供暖费的价格收取。
2、市民吴先生来电:我在幸福片区一个楼盘的二期给孩子买了套房子。但现在孩子在外地读书,将来不一定会回烟台了,我想先把房子卖了。将来到他定居的城市再买房子。我已经交了首付,在没取得房产证前能否买卖? 烟台保利置业:如果只签了合同没办网签,业主想买卖的话改合同就可以了。如果已经办理网签,就要到税务局缴纳二套房税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该业主如果还办理住房贷款就要把贷款一次性还清再买卖。
3、市民杨女士来电:怎样查询在住建局已经备案的本人购买的房产合同号和合同内容?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备案后您将收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回执单》。如您手中的合同的编号和回执单上的编号一致,则可证明您手中的合同是备案的正式合同,或者本人带身份证和备案回执单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
4、市民邹女士来电:通世新城小区50号楼2单元楼门掉落半年了,却一直没人来给修理,住户安全得不到保障。冬天风大,把垃圾都吹到楼道里,让人很担心,我们该如何解决?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住户首先要及时地将问题反映给建设单位(开发商),以便及时处理,若建设单位不履行维修义务,可以到市质监站(2119207)投诉协调处理。
5、外地市民郝先生来电:今年夏天到烟台旅游觉得烟台是个宜居养老的好地方,于是上个月就在烟台买了毛坯房和地上车位。但我想10年后退休来住时再装修,请问这10年中用不用交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毕竟我人、车均没有入住小区,请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规定是什么?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6、市民赵先生来电:我刚在金象泰·温馨家园物业处交了住房维修基金,为什么没有正式发票而只开收据?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商品住宅、非住宅的首期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代交代收。如果开发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交存至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我们统一出具由省级财政机构统一监制的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可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去换取正式的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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