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2日讯(通讯员 张硕 李小伟 记者 王晓霜) 12日,滨州市政府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在济南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黄蓝“两区”开发战略规划布局和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实施要求,积极开展“上大压小”、燃煤等量替代、开发清洁能源等有利于节能减排、改善区域能源结构的项目投资建设,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一致认为,华能沾化电厂百万千瓦级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符合国家和区域大型电源项目布局规划,滨州陆、海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优势明显。力争在目前至“十三五”期间,华能沾化电厂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获得国家核准建设,并积极探寻区域内陆、海风电项目合作路径,深入推进工程建设进程,力争陆、海风电实际开发规模不低于20万千瓦;开展燃气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并在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的同时,积极促进在港口、铁路、物流、环保、高效生态经济等产业的投资合作,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果。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杰和滨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传滨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秦传滨表示,华能山东公司作为省内最大的发电公司,在滨州建设电源项目,体现了对滨州经济发展的重视,协议中2×1000MW项目的实施将对滨州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支撑作用,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并希望双方在今后能在更广泛的领域内开展更深层次、更全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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