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李康宁 近期,青岛市向“庸懒散慢拖瞒”现象挥出重拳。市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市纪委监察局多路出击,处理了“庸懒散慢拖瞒”问题268件,338人受到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理。有23起典型案例被全市通报,以此教育警示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廉洁高效、优质服务。(本报今日A04版)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各地的“反四风”动作频频,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此次青岛市对三百余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范围广力度大,对于公务人员正纲纪、改作风具有良好的警示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查处的标准非常严格,回应群众的诉求不及时、对群众的困难疾苦反应不敏锐、对办事群众服务不热情、作风懒散等等“小恙”,也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与其他行业一样,公职人员面对复杂而又琐碎的工作任务时,也容易滋生出轻慢与惰性。一旦心生懈怠之气,自然而然地便脸难看、事难办。这种现象,常常很难引起真正的重视。在当事人看来,自己没有触犯法规,不过是板着脸偷个懒,算不得什么大错;主管领导既要维护同事关系,又想顾及单位名声,可能也就听之任之,甚至会主动地文过饰非。“小恙”不除,往往变成了“大病”。效率低下、人浮于事、遇事推脱的“机关病”,很多都是从细枝末节的松懈开始的。 正所谓“恶无纤而不贬”,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必须做到严肃法纪,对任何一点错误,都不能采取纵容和漠视的态度。青岛市敢于对338名违规人员做出严肃处理,一方面展示出整肃风纪的决心;更重要的是,向更多的公务人员明确了标准,划出了底线。如果不把群众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上,不懂得严于律己,必定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而从小处着眼,防微杜渐地改进工作作风,无疑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只有各式各样的条条框框多了,权力才会减少自我膨胀的可能,制度的效力才能真正凸显出来。要做到改进作风常态化,必须有旗帜鲜明的标准和雷厉风行的执行。如果不从源头上堵住隐患,那么“庸懒散”的毛病将会不断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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