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王晏坤 通讯员 樊友泉 赵鑫) 近日,莱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父子犯故意伤害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事情得从5月的一天下午说起,王某得知自己的母亲与邻居李某发生了口角。年轻气盛的他立即去找李某理论,第一趟没找到人,将李某家养猪厂小房的玻璃砸碎数块。 过了一会儿,气愤不过的王某再次返回了养猪场,这次找到了正在地里干活的李某及其妻子,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厮打起来。 随后赶来的王某父亲看见这一情景,立即也参与了厮打。在厮打过程中,王某父子二人致李某右眼眶内壁骨折、李某妻子一颗下门牙缺损。 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轻伤,李某妻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案件发生后,王某父子经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赔偿了受害人7万元人民币,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莱阳市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后,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判处王某父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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