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昌宏(福山区)
日前,市委书记张江汀在市区调研民生时强调: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领导的话真是想到了百姓的心坎上。 时近年终,各级政府正在忙乎着筹划:“2014年为群众办哪些实事?”然据笔者所见所闻,一些地方以往承诺为群众所办之实事,大多是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或者重大项目,却往往忽略了一些所谓的“小事”。 什么叫实事?余以为,凡为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及为民排忧解难之举,皆为实事。如果这一定义成立,“实事”并无大小之分,只有缓急之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固然,投入较多资金和人力、物力,上一些服务于生产或生活的大项目、硬设施,乃为民造福的必要之举,但那些影响生产或生活令百姓忧难急事,对于百姓来说,正是天大的事。 就说眼下吧:寒冬已至,居民小区里有没有供而不暖的?居民的副食品供应能否满足?弱势群体的衣食是否无忧?雪天道路清扫措施落实了没有?农民们菜果双丰,找到了能卖上好价钱的销售渠道没有?明春备耕所用的良种选购渠道落实了没有?百姓到一些部门申批事项,还用不用徒劳往返,遭推遭拒?如果首先把这些非能列入“大事”中的“小事”解决好,不是犹如“雪中送炭”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可见,要真正为群众办好实事,首先要更新思维,全面理解“办实事”的涵义。既要办好大事,更要办好“小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信任,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加速社会安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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