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铁军) 28日,记者从德州市纪委了解到,德州市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对于顶风违纪行为,将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同时,还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开展明察暗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将予以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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