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刘平刚,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刑事、行政、经济、民事、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的辩护。 【读者咨询】 我到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我身上,花费医疗费5000元。旅馆不赔偿我损失,让我找安装吊灯的装修队,装修队也不赔偿,到底谁应该负责? 【律师答疑】 旅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这名旅客到旅馆住宿时,已经和旅馆之间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旅客即享有了其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不被侵害的权利。现因旅馆负责人疏于对旅馆设施进行管理和检查,致使来住宿的旅客人身受到损害,旅馆是直接的侵权人,同时,旅馆又是安全保障义务人,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规定,旅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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