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王孝旭) 近期,日照市仲裁办以“亲和仲裁,和谐社会”的机关服务名牌复核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各项服务群众和当事人的工作措施,努力打造“亲和”特色的仲裁服务品牌。 首先,市仲裁办充分发挥仲裁调解优势,建立仲裁庭、分管主任、主要负责人“三级调解”机制,在案件审理中多层次、多角度寻求案件调解切入点,优选纠纷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纠纷,促进案结事了、双方满意。2013年,仲裁案件调解率达到75.5%。 其次,采取一系列“亲和”特色的服务措施,对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减免、缓交仲裁费用,对涉及外地当事人、情况急迫的案件尽量采用简易程序,加班加点快速审理;推行“首问负责制”,坚持公开办公,设置当事人休息区,提供网络查询、资料复印等服务措施,积极为当事人创造便利的仲裁环境。 再次,积极推广仲裁员包联企业、联系当事人服务制度,通过上门、电话、信函等方式,随时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仲裁服务;对结案案件组织回访,反馈改进企业、当事人经营管理的仲裁建议,延伸服务“链条”。10月以来,工作人员开展上门服务活动17次,回访案件当事人68人,发放征求意见信122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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