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新政,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
打造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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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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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卢诺) 淄博《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近日出台,其中不仅对企业和个人创业制定了多项优惠措施,更加大了对创业工作的补贴力度。新政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据市就业办工作人员介绍,2009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曾出台过一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新《意见》的出台,在鼓励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等方面有了新的补充和修改,尤其在部分创业补贴上有了很大提高。 《意见》要求,通过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依托街道(镇)和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着力打造“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就业社区,尽快实现劳动者求职、岗位招聘等信息“一点登录、全市查询”。“通过这种方式,求职者可以更快了解各企业发布的招聘等信息,促进就业。”工作人员表示。同时,通过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培训,全面实现劳动保障协理员持证上岗。 据了解,通过《意见》实施,2014年至2018年,确保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年培训城乡劳动者7万人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到85%以上;年度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分别稳定在7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到2018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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