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如: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使用无证上岗人员等。 违章操作,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进入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火作业、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备,随意攀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从业人员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如: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生产与工作纪律、考勤纪律等。 “三违”是导致事故的主要起因。根据对全国每年万起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95%以上是由于“三违”而导致的。因此,要保障个人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保障企业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就要“从我做起,杜绝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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