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蒋慧晨 通讯员 徐鹏程) 近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国资、工商和总工会开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将持续到2014年1月16日,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与登门逐户实地执法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今年,首次将全市建筑施工企业、重大在建交通、水利项目施工单位全部纳入检查范围。 通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实施行政处罚;性质恶劣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将向社会公布。 此外,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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