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丛书莹 通讯员 唐坤然)1日,记者从昌邑市民政局获悉,昌邑市下发了《昌邑市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细则》,从12月1日起在全市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此政策实施,预计一年为昌邑殡葬服务用户减免500万元,减免费用全由昌邑市财政负担。 昌邑市核定的基本殡葬服务减免项目有,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送费、殡仪馆内遗体搬运费、车辆及遗体消毒费、一天内遗体普通冷藏费、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费、100元之内普通骨灰盒一个、一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费。 这些免费项目指在本市殡仪馆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减免,最高减免标准为每具1110元,未发生的减免项目不折现、不折抵,减免对象遗体由殡仪服务机构专用殡仪车接送。其中,前五项950元费用由财政负担,按实际发生项目结算,后两项费用由各殡仪馆负担。 据潍坊市殡仪馆工作人员介绍,从1日起,昌邑市殡葬服务用户到指定殡仪馆办理丧事,只要带上逝者死亡证明和身份证、户口簿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填写《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表》后,殡仪馆当场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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