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2月1日讯(记者 李璇) 据悉,聊城市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结束。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监控报警等安全措施。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超量存放、超员作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严防“三违”行为引发事故,确保经营安全。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的产品一律张贴标识码并录入信息系统。 同时,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各级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继续实行驻库监督制度,驻库安全督导员每天必须将现场检查情况以短信形式向县级安监局报告。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场所保持100米以上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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