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小伙邢某因为着急寻找与自己分手的女友而语言威吓“准岳父”家人,“准岳母”于某异常气愤,借邢某倒地之机将其打死。 2012年初,邢某在东营市某饭店做厨师,离异不久的他慢慢与在这里做服务员的于某的女儿红红(化名)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随着感情的加深,彼此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那可不行。我们本来就不同意你们交往,趁早分手!”红红的父母严词拒绝。红红也在父母极力干涉与劝慰下,改变了主意,更换了手机号码,与邢某躲起了猫猫。 邢某在多日寻找红红未果后,于2012年7月12日下午乘出租车从东营来到滨城区红红家寻找。由于多日以来寻人不成积怨成恨,一进红红的家门,就大声招呼:“红红出来!今天就是要死的!”红红的父亲就情急之中推了邢某一把,邢某毫无心理准备,“噗通”一下趴倒在地。红红的母亲于某趁机上前持一木棍朝邢某头部连击数下,致邢某脑浆迸裂,颅骨粉碎性骨折、脑挫裂伤而死亡。“准岳父”见状,迅速拨打110、120报警。 滨州中级法院一审认为,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某作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其亲属代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4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且邢某对案发具有一定的责任,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以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本报通讯员 赵凤良 本报记者 赵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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