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2月23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陈爱霞) 21日,市民韩先生在菏泽一ATM机取钱时发现ATM机上有一沓现金,原来是前一位市民取钱时忘记取走,韩先生还未来得及报警,就有一位市民赶来自称钱是自己的,后在民警帮助下,通过银行监控最终确定,韩先生将钱物归原主。 21日,市民韩先生来到长江路一银行的ATM机取钱,他还未来得及插卡就发现ATM机上放着一沓现金,韩先生数了数共有3000元。韩先生准备自己取完钱后就报警,谁知,自己刚操作了一半就有一个陌生男子赶来,见到韩先生就说钱是自己的,韩先生急忙报了警。 丹阳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在了解了现场情况之后,联系到该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查看自动取款机周围监控录像,确定该男子确实在韩先生来取钱之前来过取款机前,又通过银行系统查到该男子的银行卡确实取过3000元现金。 原来,该男子姓刘,来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刚刚取完钱从取款机里抽出银行卡,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刘先生接通电话后直接拿了银行卡就走了,出去后打完电话才发现自己没有拿钱,这才赶紧赶了回来,正好碰到了正在取钱的韩先生。后在丹阳派出所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韩先生将3000元现金交还给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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