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谏 据24日《齐鲁晚报》B14版报道,一些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起诉这样的合法方式进行维权讨薪,但是因举证不足、执行不了等原因,务工人员仍然拿不到钱。 上述合法理性的讨薪方式,不禁让人想到了近年来一些见诸报端的不理智讨薪,跳楼、爬吊塔等极端行为屡见不鲜,仿佛成为了讨薪的最佳手段。通过这些不理智的举动,农民工们认为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吸引外界的注意力,从而敦促问题的解决。 那么,为何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法维护自身权益呢?上述报道就反映了理性讨薪的一些尴尬。因为,一方面,与财大气粗的雇主相比,农民工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很多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知道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另一方面,合法途径也并非畅通无阻,往往面临着取证难、诉讼程序复杂、周期较长等不利因素,农民工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投入到维权“马拉松”中,而且最终结果并不一定理想。 对于农民工讨薪难,近日各级政府也专门制定了配套的措施予以应对。比如,要求建筑单位不得已工程款未结为由欠薪,再比如,务工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进行处理,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与雇主对簿公堂。甚至,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手段追究欠薪雇主的刑事责任等等。诚然,配套制度可谓严厉,但这样的配套制度只在外表设计上“像那么回事”,实际效果仍值得商榷。 因此,让配套制度适时跟进,并能够具有较好的执行效果显得尤为重要。在维权法律手段上,完全可以采用便捷、温馨的途径,在举证、诉讼、裁判、执行等环节中,向农民工适当倾斜。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劳动监察部门以及司法机关更需要人性化执法,以追求最终的处理效果为目的,采用灵活多样的手段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需求。 当前,根治农民工讨薪难的法律制度比较完备,但最为关键的就是缺乏执行力和可操作性,不能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所以,让制度不断跟进和完善,真正与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契合,才是解决讨薪难的良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