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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500元买赃车 |
民警提醒,购买来历不明的机动车可能触犯法律 | |
- 2013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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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赵磊 通讯员 周显江)12月20日,在潍坊市坊子区某网吧当网管的刘某因涉嫌购买赃车被诸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锒铛入狱的原因,就是在10月份花了500元买了辆跑车式摩托车。 10月18日晚上8点10分,刘某在网吧的吧台里面坐着,突然听到外面传来轰轰的摩托车声音,并有车灯光照进网吧里面。接着,一位男青年进入网吧问刘某到诸城怎么走。刘某告诉他沿着网吧门前的道路一直往南走就到诸城了。攀谈过程中,刘某发现青年骑的是一辆橘黄色跑车式摩托车。因为刘某比较喜欢骑摩托车,就问那青年可不可以骑着试试。那青年很爽快答应了,并将摩托车钥匙给了刘某。刘某骑跑车式摩托车在道路上跑了几公里,感觉该摩托车很舒适。 随后,该青年说当晚不走了,要在网吧上通宵,并出示身份证登记上网。刘某发现该青年为董某。在上网的时候,董某说身上没钱了,让刘某帮忙把跑车式摩托车卖掉。刘某看着跑车式摩托车不错,就想自己买下来,便和青年谈价钱。那青年说花了13800元钱买的这辆摩托车,骑了不到3个月,现在因为缺钱7000元钱就卖。刘某嫌价格太高买不起,那青年就说3000元也可以。谈价过程中,刘某问青年要摩托车手续,青年说手续丢了。刘某觉得这辆摩托车可能有问题,如果真是花13800元买的,他不可能卖3000元,就和那青年拼命砍价。最终,刘某花500元钱购买了那辆橘黄色跑车式摩托车。 12月20日,诸城警方抓获了盗窃摩托车犯罪嫌疑人董某,董某交代将赃车卖给了刘某。办案民警赶到坊子区某网吧找到刘某,经审查,刘某如实交代了以500元钱从董某处购买橘黄色跑车式摩托车的事实。民警告知刘某,他因买卖无合法有效来历凭证的机动车,涉嫌购买赃车,将受到法律惩处。刘某这才追悔不已。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民警提醒,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来历不明的机动车,否则很有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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