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芜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通过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广大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 《意见》规定:将扶持城乡劳动者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降低小额贷款担保门槛,探索开展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农用生产设备等抵押贷款试点。开展创业型街道(乡镇)创建活动。莱芜市将安排一定资金,根据促进农民工创业情况,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示范性创业服务中心给予以奖代补,引导农民工创业向城镇和园区聚集。强化农民工就业能力培训。来本市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外来农村转移劳动力,参加岗前培训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企业新录用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对用工企业的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由50%提高到80%。 (杨春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