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2月25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崔希珍) 徐老汉因事情较多,没有全身心的照看孙子,儿子徐德认为老人不尽情义,父子矛盾开始产生。导致徐德十年对徐老汉不管不顾。 原告徐老汉与老伴张兰是夫妻。徐老汉今年66岁,老伴张兰64岁。这对夫妻,虽然年纪不是很大,但身体一直不是很好,特别是老伴张兰因乳腺癌接连住了8次院,除去新农合报销外,仅医疗费就花近5万元。徐老汉也有心脏病,医疗费也花了近千元。 徐老汉和妻子育有二儿一女,在他们有病或住院期间,大儿子徐德一直不“露头”,不但不给老人承担医疗费,连伺候老人都不去,都是二儿子徐奎和闺女徐霞跑前跑后,承担全部医药费用并在病床前照顾老人。 刚开始,徐老汉与老伴都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找村里的人调解,但没能调解成。后来,随着住院的次数越来越多,花去的医药费也越来越多,再让二子女承担,徐老汉及老伴感觉过意不去。于是,2013年10月9日一张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三子女均摊已花的医药费及护理期间的费用,今后生活中所需花费由三人均摊并且每人每月提前给付1000元钱,用于张兰护理期间的费用。 立案后,法官通过了解得知,徐老汉夫妻与大儿子的矛盾并不是现在就有,而始于十多年前。从被告徐德有了孩子起,想让老人帮助看孩子,结果徐老汉因为自己有地要种,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就没有全身心帮徐德,父子矛盾开始产生,怨恨越积越深。 了解到上述案情后,法官通过与被告徐德推心置腹地交谈,被告渐渐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心中疙瘩终于解开。 法官同原告也进行了长时间地交谈,指出原告在处理孩子之间的问题上存在的不足,主动向孩子承认过去的不对,让孩子从心里上能够谅解,得到平衡。原告很赞成法官的意见,向孩子主动讲出了自己的不足。 就这样,十多年不来往的父子相互承认自己的错误,达成以下协议:被告徐德给付原告徐老汉医疗费的三分之一即17000元钱,给付母亲张兰护理费26000元。今后原告看病治疗的花费由三名被告均摊。三名被告每月付给原告张兰护理费800元,于每月的1日过付。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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