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7月16日,张淑侠骗卖来国峰夫妇男婴,致案发。 2、2013年5月29日,张淑侠以王×艳所生的双胞胎女婴有病为由,让家属放弃。后以30000元将双胞胎卖给潘桂串,后者再以46000元将其中一女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 3、2013年4月,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保洁员杜×德在医院儿科将黄×妮所生并被家属放弃的女婴抱走,张淑侠联系潘桂串,后者以1000元将女婴买走,后该女婴死亡。 4、2013年2月28日,张淑侠在自己家中为武×娟做手术产下一女婴,以该女婴有病为由让家属放弃后,联系潘桂串以20000元买走,后以46000元将该女婴卖于河南省滑县大吕庄村。 5、2012年4月,张淑侠得知赵×涛、贺×娜要将所生女婴送人,打电话联系潘桂串。后者以20000元将女婴从张淑侠处买走,赵×涛获得其中15000元。后赵家反悔要回了女婴。 6、2011年11月,张淑侠得到住院生产的尚×霞、赵×良夫妇放弃的男婴,联系潘桂串后,以47000元卖到山东巨野县独山镇烟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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