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充分保护了被告人的权利,”12月30日晚7时许,张淑侠的辩护律师之一、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韬电话中告诉记者,法庭给予了该案证人、张淑侠本人及辩护律师充分的发言机会。此外,由于被告人张淑侠腰部有伤,她多次向法庭提出希望站着发言,也得到了法庭的允许。 就检方起诉的第五起贩卖婴儿案,金韬认为张淑侠在该起案件中不构成拐卖儿童罪。金韬说,儿童的父亲赵某涛是因自己的生活困难而做出的“送养”行为,张淑侠则是送养行为的介绍人。赵某涛存在及时反悔并要回婴儿的情节,“依据两高、两部委关于严惩拐卖儿童若干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张淑侠不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我们要达到的辩护效果,应该是罪有所惩。”金韬说,他希望通过庭审把所有的事实还原,给予张淑侠一个公正、公平的判决结果。“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次庭审,给整个社会一个警示。”金韬表示,贩婴案的发生,绝对不是被告人单方个人行为所能够完成的,包括监管的缺位,患病新生儿被轻易放弃的社会陋习,以及某些家长不通过正规途径领养孩子等多方面原因,才促成了贩婴行为在社会上的蔓延。 “这都是能给大家警示的东西”,金韬说,他也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让大家吸取这种警示,然后想办法杜绝它,这才是该案最大的意义所在。 金韬告诉记者,30日的庭审结束后,按照程序,张淑侠已被押回看守所。元旦后,他和另一辩护人孙莉荣将再去渭南中院,提交经他们补充的新的辩护意见。“至于什么时候能做出判决,现在还不好判断。”金韬说。 本报深度记者 刘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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