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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餐吃鸡,一周限两次 |
青岛首发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属头一家 | |
- 2014年0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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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2013年12月31日讯(记者 李珍梅) 学生餐如何搭配才能吃得营养、卫生?2013年12月31日,青岛发布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规定油炸食品一周一次、鸡肉菜一周不超过两次。为学生餐定营养标准,青岛在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开先河。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联合发布的《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中小学生营养午餐基本要求、食谱编制原则、烹调要求、食品安全与管理、责任与监督等都作了详细界定。营养餐的营养素指标也非常系统,对6—18岁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早午晚餐的营养素摄入量给出了参考标准。 在食品营养管理方面,要求学校食堂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师负责食品营养管理工作,参照标准制定食谱。学校应提前一周公示周学生营养餐营养素的摄入量及带量食谱,接受监督。学校应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负责营养餐监督测评,参与营养餐管理工作。学生餐价格有变化,需通过听证会、民意调查和专家评审。 学生餐不得长期食用一种主食。肉、鱼、禽、蛋、豆制品、蔬菜应适当搭配。荤菜应尽量采用瘦肉;每周以鸡为原料的菜品不得超过二次;每周油炸食品不得超过一次。“通过征求家长意见,考虑实际情况,我们对吃鸡的数量进行了控制。鸡肉不是说不能吃,而要吃得安全。”青岛市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李保旗说。 在学生餐安全方面,《规范》要求,食堂设简易实验室,能快速检测不合格食品。营养餐配送单位应设立实验室,配备消毒器、孵箱、冰箱等大肠菌群检测设备及农药残留检测仪等。 据了解,青岛为学生餐定营养标准,在副省级以上城市中还是首例。李保旗称,这意味着今后青岛学生营养餐有了参考标准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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