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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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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日讯(通讯员 宋传媛 记者 赵树行) 王某谎称能为张某代购某单位宿舍房一套,并多次从对方处骗取现金,共计10万元。为将骗局继续下去,王某竟将张某门头房烧毁。纵火、诈骗数罪并罚,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3万元。 从2011年开始,王某便得知张某要购买一套楼房,遂谎称自己是滨州市林业公安民警,能为其代购某单位宿舍楼房,先后多次骗取张某现金共计10万元。 2013年3月28日,在张某的多次要求下,王某答应第二天陪张某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防止骗局败露,他便想去对方经营的家电维修部放火,以阻止第二天去办理过户手续。当晚王某到一加油站购买两可乐瓶(每瓶2.5L)汽油。次日凌晨,王携带两瓶汽油及打火机到张某的家电维修部门口,往门口堆放的家电浇上汽油后用打火机点燃,火苗燃至张某房东的房屋及其邻居的房屋,并将房屋顶棚、墙门窗、院子的顶棚等烧毁,同时张某租房内的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物品一宗也被烧毁,总计价值123823.5元。此外,张某邻居家中的电动三轮车及4块备用电池、两个充电器等物品一宗也被烧毁,总计价值5294元。 次日,在张某约王某去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骗局被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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