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记者 苑菲菲) 因供暖管道漏水,兴隆街16号楼全楼的10户居民从6日至今,已经停暖4天了。因对漏点在哪里无法确定,供暖企业和用户之间意见难统一。9日,供暖企业再次上门协商,但由于漏点位于网点房和居民楼楼层夹板之间,是居民自己掏钱还是由网点房和居民一起掏钱维修,成了这次的争议点。 9日下午,供暖企业负责兴隆街16号楼的班组技术人员,再次来到16号楼的宋先生家中。宋先生房屋内的供暖管道的确没有泄漏,但楼下网点房楼顶也的确在漏水,技术人员提出,漏点位于网点房和居民楼间的楼层夹板中,而宋先生也对此表示认可。 不过问题又来了。按照《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从热源到居民用户的入户阀门包含阀门井为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和保养,而阀门井到用户家中是用热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保养。 供暖技术人员告诉宋先生,泄漏的管道按照经验来看,的确是楼上的,还是让居民们来承担维修费用。但宋先生认为,漏点现在位于楼层夹板之间,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这里应该是属于楼上居民还是楼下网点房的,因此应该共同承担费用。而网点房的业主刘女士则认为,漏水的管道是居民楼的供暖管道。 记者从居民处了解到,已有4个业主被冻感冒去了医院。但因此次是管道漏水,如果贸然拧开阀门,容易造成管道爆裂,因此在管道未修好之前,还无法正常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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