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乐”上路如何规范,人大代表提出议案—— |
尽快出台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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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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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月9日讯(记者 王世腾) 9日,本报“我给两会捎个话”栏目接到许多市民反映老年乐的问题,针对市民反映的老年乐行车不安全、导致交通拥堵、扰乱交通运营秩序等问题,记者实地探访,并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参加两会的代表和委员。 9日,在泰山大街交通宾馆汽车站北侧的人行道上停着8辆老年乐。“以前停在这的是以前那种三轮车,现在都换成现在这种四轮的老年乐,在车站外得停了七八年了。”交通宾馆汽车站工作人员说,车站外的老年乐差不多天天都有,每天车站开始发车后,这些车就聚集在车站外等活。“开车的都是些老年人,下岗职工。”工作人员说。 市民徐先生是大河棉纺厂的下岗职工,他开老年乐已经2年时间,9日下午2点,徐先生干吃着烧饼当做午饭。50岁的徐先生说,他和爱人都是下岗职工,“年龄这么大了,又没有别的技能,只能出来干这个。”徐先生说,他以前做过保安,但是一个月才1000来块钱,并且比较熬人,还经常受气。“对象年龄大了,在外面做保洁,一个月就七八百块钱,全家最主要的收入就指着我在外面开车了。”徐先生说。 “平时上下班的高峰期,学校门口有很多的老年乐,很影响交通。”私家车车主刘先生说,每次上学放学的时候,东岳大街仓库路小学门口停着的老年乐能占据2个行车道。平时走在路上也经常碰到老年乐随便停靠、变道、不遵守交通规则。 在今年的两会上,市政协委员崔拥军就关注了老年乐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老年乐越来越成为许多老年人出行代步的首选。但在方便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也存在许多的安全隐患。”崔拥军说,购买老年乐时,购买人无需像购买摩托车一样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也无需年审等,致使电动车监管成了交通法规的真空地带。“这些车没有牌照,缺乏管理台账,违章后的责任追究难度很大。”崔拥军建议,参照机动车的出行要求,完善相应的电动车交通法规,对电动车和老年乐驾驶人年龄进行限制,并针对各种违规行为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市人大代表,杨正伟等10位代表则提出了《关于制定并实施泰安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进而从严治理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的议案》。“这些车无牌无证行驶导致公安交警无法监管、交通稽查无法查处、城管执法难以治理,影响泰城正常交通秩序,影响泰安国际旅游名城的国际国内形象。”杨正伟说,山东省在2009年8月份出台了《山东省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后,淄博、聊城、济宁、德市、潍坊等地也先后出台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泰安也应参照山东省及其它地市经验,尽快制定出台本市的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积极推动低速电动汽车的合法运行,从而在有法有章可依的前提下,加大无牌无证老年代步、内燃助力车的治理力度。” “电动车老年乐违法的成本低,但是执法的成本却很高。”泰安市交警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明说,从2013年8月1日起,交警部门也加强过对电动车老年乐的管理力度,但是反复性比较强。“老人开老年乐大部分是到学校接送孩子,出于以人为本,尊敬老人的观念,很难对他们进行处罚。”刘明说,目前,交警部门已采取措施,将在2014年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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