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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租房廉租房将统一分配 |
棚户区改造是今年保障房建设重点,将占任务的77% | |
- 2014年0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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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基调,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时,也提出了新的期待。即日起,本报“山东图变”栏目推出系列报道,聚焦各地各部门创新发展、环境优化以及民生改善的新举措,展现山东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以及给民众带来的利好。 本报济宁1月10日讯(记者 孟敏 张璐) 10日,记者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今年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力度,任务是开工各类保障房31.58万套,其中棚户区23.95万套、开工建设公租房6.49万套。 棚户区改造将是今年的重点,占到保障房建设任务的77%。我省要求各地落实资金筹措、用地供应、税费减免、补偿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改造进度。我省将依据《住房保障考核办法》,4月底前完成对各市考核并报省政府进行通报,作为安排财政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我省今年将抓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目前省里已经研究制定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意见,即将下发执行。我省要求,各地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年内实现公租房廉租房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准入分配、统一运营管理。 在2014年的保障房工作中,我省将有序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统筹建设和房源并轨。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保障房建设。在后期管理上,通过实行“阶梯租金”或“租补分离”,完善保障房推出机制。 据介绍,截至2013年11月底,全省共开工各类保障房27.88万套,基本建成22.21万套,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118%、113%。在国家去年7月份组织的保障房质量检查中,我省检查项目总符合率96.7%,连续两年位居全国首位。2013年8月16日,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总结推广了我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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