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访问了印度,并与印度达成新的防务合作协议。1月26日,安倍晋三也将访印并观摩阅兵式。对于近期不断加强的日印关系,有印度媒体直言不讳地将之解读为“印度与日本用军事关系构建反华长城”。相比之下,倒是日本媒体显得含蓄一些,据产经新闻网站猜测,安倍此行可能仍会去拜会一下他家在印度的“世交”——拉达比诺德·帕尔的后人,以显示日印关系的深厚。 这个帕尔,曾在二战后的东京审判中担任法官,熟悉安倍家事的读者应当知道,他姥爷岸信介,正是当年在东京审判中差点遭到起诉的甲级战犯嫌疑犯。现实生活又不是印度电影,法官和嫌犯之间是咋论上交情的呢?下周1月19日,正是远东国际法庭成立纪念日,我们不妨就来说说其中的经纬。 如果你看过电影《东京审判》,或许会对其中一个场景感到义愤填膺——在最后的定罪阶段,当中方法官梅汝璈要求对甲级战犯处以死刑时,法官团中的印度代表坚决反对。他基于宗教的宽容原则,坚决要求“宽恕”这些战犯。这个人就是帕尔。不过,现实中帕尔的主张更难以让中国人接受——他根据一套看似“严密”的法理推演,直接主张甲级战犯无罪,甚至整个日本也无罪。此公的主要观点有三个: 首先,帕尔认为,远东国际法庭既然是法庭,法官就必须立场中立,但国际法庭的法官团实则是一个由各战胜国组成的“代表团”。帕尔说,这种胜者对败者的审判公正性可疑。 其次,帕尔认为,远东国际法庭多采用第二、第三手证据,换言之,就是受害者、证人的证词和笔录,而这些证据在英美法系中是无法独立论罪的。他指责法庭,“我们是在对激动的或有偏见的目击者所作的证词进行总结。”因此,他对法庭论罪的基础提出质疑。 第三,也是帕尔最为强调的,他认为远东国际法庭审判的法律依据不可靠。远东国际法庭是依照1946年战胜国签署的《东京宪章》进行审判的,帕尔就揪住这一点,认为这是典型的“事后立法”,而事后立法从法理学上讲是不能追诉前罪的。 帕尔这种明显是在袒护日本的“无罪论”,远东国际法庭最终当然未予采纳。不服输的帕尔之后写了洋洋60万字的《日本无罪论》,此书让日本右翼如同捞到了救命稻草,东京审判结束至今60多年中,日本右翼分子沿着帕尔的这几条思路做延伸,分别长出了“战胜国审判”论、“南京大屠杀虚构”论、“侵略定义未定”论这几朵奇葩。为了给教会他们这套“翻案武功”的祖师爷树碑立传,2005年,靖国神社里竟然竖起了“帕尔显彰碑”,身为东京审判法官的帕尔与当年的被告共享祭祀。2007年安倍访印时,甚至还特意见了帕尔的儿子,向他父亲当年的“高贵勇气”表示“敬意”。 其实,安倍完全搞错了,支撑帕尔当年为日本辩解的并非什么勇气,而是个天大的误会。作为早年追随过甘地的民族主义者,帕尔和他那一代印度精英对日本都抱有一种幻想,觉得这个唯一跻身世界列强行列的亚洲国家,会替亚洲兄弟们主持正义,帮他们赶走英国人。这种幻想本来也很好解除,中韩等国就是实实在在见识了日本式的“解放”而幻想破灭的。偏偏印度离日本太远,是块让日本帝国鞭长莫及的肥肉,于是印度在二战中只享受了日本对其独立运动的资助,却没遭受过它的荼毒,站在印度边上晃了一圈的日本侵略军就这么被误会成了“解放者”。这种误会,从当年帕尔的《日本无罪论》开始,直到印度媒体对“日印同盟”的报道为止,仍然看不出消解的可能。日印之间的友好,看来真是对“距离产生美”最好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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