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10日讯(记者 侯峰) 10日,经表决,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泰安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的决议。据了解,去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中民生支出达143.5亿元,占则政支出的比重为55.4%。其中,用于“10件实事”的财政投入达24.8亿元。 据统计,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口径比上年增长0.16%,其中税收收入118.4亿元,增长4.4%;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增长6.8%,其中灶内支出20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按现行财政体制,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减体制上解、调出资金及专项上解,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272.6亿元,减去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终滚存结余13.5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3.3亿元,累计净结余2066万元。 2013年泰安市坚持为民理财、民生优先导向,对存量资金通过整合资源,最大限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支出占比;增量资金优先满足民生政策扩面提标、不留缺口,确保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全市仅公共财政预算中用于教育、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的民生支出就达143.5亿元,增长6.1%,占财政支出比重为55.4%。用于“10件实事”的财政投入达24.8亿元。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87.4亿元,增长11%,其中国税、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收入分别增长12%和15%。加上预计税收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减体制上解及专项上解,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28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5亿元,增长10%,其中灶内支出安排219.6亿元,增长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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