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架却被打残无奈起诉索赔偿
2014年0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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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0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杨永彬 李隆财) 朋友起纠纷好心劝架,混乱中被打伤,两个朋友都不承认是自己打的。经法官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两被告共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
  2013年4月,刘江、丁华(均系化名)因一点琐事产生纠纷,而且争吵越来越激烈。43岁的王亮(化名)恰巧路过,看到两位好友发生口角,继而打斗。为避免事态扩大,王亮便好心上前拉架,谁料想混乱中眼睛被马扎砸伤,继而昏迷,遂被送往医院救治,花了11000元的治疗费。经法医鉴定其已构成轻伤,但因事发时现场混乱且无监控设施,两位朋友均不承认系自己误伤王亮,王亮无奈报警,公安机关经调查也无法认定王亮被谁所伤,王亮遂到东港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对王亮的伤情进行了法医鉴定,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王亮主张刘江、丁华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但刘江、丁华坚持不是自己致伤王亮,王亮亦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侵权人是谁,审理一时陷入僵局。
  2013年4月,该案最终达成调解,刘江、丁华共同赔偿了王亮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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