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作协签约第三批作家
2014年0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讯(记者 霍晓蕙) 2月14日,山东省作家协会第三批签约作家签约仪式在济南举行,10名中青年作家成为省作协签约作家,省作协签约作家总数已达30人。
  签约作家制度自2008年底启动以来,一直把培养优秀骨干作家、打造齐鲁文学精品作为主要目标,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文学创作实践,在激发创作活力、鼓励精品创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第一、二批签约作家创作出版长篇小说和其他体裁文学作品75部;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当代》《诗刊》等国家级及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1093篇(部)。284篇(部)作品被《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长篇小说选刊》《作品与争鸣》《中华文学选刊》《中篇小说选刊》《诗选刊》《散文选刊》等重要选刊转载,或入选多种重要文学年选、选本。在全国各类重要文学评奖中获奖23次,一件作品进入2012年度中国报告文学排行榜,一件作品进入2013年度中国小说排行榜,进一步提升了山东文学在全国文坛的影响力。
  此次与省作协签约的10位作家分别是:小说类签约作家刘照如、闵凡利、凌可新;诗歌类签约作家寒烟(刘燕)、韩宗宝(韩增宝)、孙方杰;散文类签约作家简墨(陈剑霞)、耿立、陈原;儿童文学类签约作家莫问天心。他们是在各市、大企业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确定的,是我省中青年作家的优秀代表。第三批签约作家有已经取得较高文学成就的“60后”作家,也有创作成绩突出的文坛新秀。有的以短篇小说创作见长,有的开创了新的小说创作范式,有的已经建构了自己的文学地标,有的在历史散文创作领域独树一帜,有的是儿童诗的杰出代表,都是已经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创作特色的作家。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