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元宵节期间组织夜查
当场整改18处火灾隐患场所
2014年0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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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7日讯(记者 王浩奇 通讯员 刘彬) 元宵节当晚,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兵分六路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当晚支队各检查组共检查单位、场所38家,发现火灾隐患24处,当场整改18处,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消防安全环境。
  为切实做好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14日19点至次日凌晨1点,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各辖区举办节庆、促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大型商场超市及酒吧、KTV、夜总会等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场所及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灯会举办场所进行了夜查。重点对各场所消防控制室值班、防火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认真履行职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以及有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具等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对能当场整改的要求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并依法当场进行处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立即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并依法责令停止使用,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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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患不及时 两单位被处罚款
  本报2月17日讯(记者 王浩奇 通讯员 张日辉) 因莱芜市馨百大酒店、金桥服饰城两单位因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日前,消防监督员依法对其分别处以1万元和2.5万元罚款。
  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冬春“清剿火患”战役中,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消防监督员在对辖区馨百大酒店、金桥服饰城进行检查时发现,两处场所分别存在楼梯间电梯间合用前室的防火门被取消和擅自停用自动报警系统、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自动扶梯周围未设置防火卷帘进行分隔等火灾隐患,这些隐患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消防监督员依法对两处隐患单位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到期后消防监督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两隐患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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