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15滨州百姓消费口碑榜”评选启动
选出您心中的消费行业榜样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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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9日讯(记者 李运恒) 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201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本报正式启动“2014年3·15滨州百姓消费口碑榜”评选活动,通过全民参与评选,推介百姓心中13个行业内的佼佼者。同时也面向全市征集3·15消费维权线索。
去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七天内有“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由经营者证明产品无瑕疵;精神损害赔偿入法;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等。这是自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对这部法律的首次大修改,新消法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作为新消法开始实施的第一年,广大消费者也对此尤为关心。
201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本报启动“2014年3·15滨州百姓消费口碑榜”评选活动,标榜各个行业的消费先锋。本次评选活动将通过报纸、网络、微博、短信、电话等投票方式,全民参与评选,并向社会隆重推介上榜优秀企业、产品及服务,以树立行业标杆,促进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活动将把13个与百姓生活紧密相连的行业及其产品列入候选名单,请公众给出公平公正的评判,以期通过评选活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共同打造新时期滨州良好的经济发展和消费环境。
本次活动涉及的13个行业包括:房地产行业、汽车(电动车)行业、金融行业、保险行业、家居建材装饰行业、医疗卫生行业、酒水饮品行业、酒店餐饮行业、电子通信行业、家电(卖场)行业、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行业、商超行业。欢迎滨州市内各个行业的优秀企业报名参加。为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本次评选活动对所有参加评选的企业和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或参赛费。
本报将近期公布参与评选的企业及产品名单,欢迎广大读者关注和参与,“2014年3·15滨州百姓消费口碑榜”的最终评选结果将于3月15日之后公布,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齐鲁晚报“2014年3·15滨州百姓消费口碑榜”组委会。同时本报还将开展征集3·15消费维权线索活动,设立“消费红黑榜”,对口碑好的企业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并接受读者、消费者投诉,对口碑差或者坑骗消费者的企业进行媒体曝光,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行动。在消费方面,您遇到的任何消费维权问题都可以告诉本报。咨询电话:0543-3211123、1865439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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