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全省十佳”
2013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82件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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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9日讯(通讯员 韩英远 记者 王晓霜) 2月11日,山东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中心”荣誉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
  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核心,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2013年,市法援中心充分利用节假日、纪念日等重要节日,策划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开展了别开生面的“法律援助进家庭”活动;参与“2013年滨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残疾人相亲、就业洽谈会”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进警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到滨北中心敬老院,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现场受案。
  滨州市7县区均建立起符合标准的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履行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查询答疑等职责。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推行标准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综合运用重点案件评查、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等措施,促进提高办案质量。2013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82件,通过148专线解答法律咨询4148件,接待来访1597件,为受援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7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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