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五保户每月免15度电费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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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2月19日讯(记者 韩微) 近日,记者从枣庄市物价局了解到,财政将拨款2100万元专项金用于城乡低保、五保户的免费电量使用。此项措举实行后,枣庄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月可免费使用15度电。
  据了解,此专项资金的设置,是按照山东省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要求,并结合枣庄市城区实际情况,按照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电量的标准,对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以来,电量使用情况进行的先期拨付。自今年4月起,免费电量款将和低保金一并定期发放投入使用,若此专项资金投入,可使121387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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