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防冻液,车辆无法正常驾驶
4000多元维修费谁买单
2014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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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曹县2月25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孔海燕) 本想加上防冻液让爱车在寒冷的天气能正常运转,不料加上后车辆一些零部件却受到损坏,不能正常驾驶,花去了4000多元的维修及其他费用。
  1月11日,曹县的王先生在曹县某汽车销售服务店以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桶防冻液,并要求工作人员将其添加到车内。让他没想到的是,此举非但没有起到保护汽车的作用,反而在三天后,自己汽车的某些零部件竟受到了损坏,无法正常驾驶。
  不知缘由的王先生只好将爱车开到菏泽某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修,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后得知,该品牌汽车的原装防冻液不能和其他品牌的防冻液混和使用,当时,在汽车内还存有该品牌汽车的原装防冻液的情况下,车主购买添加了其他品牌的防冻液混和使用,才造成了部分汽车零部件的损坏。
  得知这一消息后,王先生找到曹县某汽车销售服务商,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对方了解情况后表示,是王先生本人购买并要求添加该品牌防冻液,防冻液本身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应负责任,于是拒绝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事情陷入僵局。
  王先生来到了曹县工商局消保科进行投诉。工商局消保科调查后认为,该防冻液虽然不存在质量问题,但作为专业的汽车维修服务店,其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应该知道该品牌汽车防冻液不能与其他品牌防冻液混合使用,因其服务存在暇疵,直接造成了该品牌汽车某些零部件损坏,因此,该汽车维修服务店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消保科执法人员对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该维修店负责人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共计赔偿王先生维修费及其他费用4000余元。2月20日,王先生如愿拿到全额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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