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不少精品店违规销售美瞳
药监部门:美瞳属医疗器械,经营要有许可证
2014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2月25日讯(记者 凌文秀) 25日,记者在城区部分精品店、眼镜店发现很多店铺在销售美瞳,受到爱美女孩的追捧。眼科医生介绍,因佩戴美瞳带来的眼科疾病较多。而药监部门也表示,美瞳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有许可证才能销售。
  “你要蓝色、咖啡色还是黑色?看你的气质,还是用黑色吧!这颜色不张扬。”25日,利民路上一家精品店里,有位姑娘正在选购美瞳。店里一位销售员说,美瞳、假睫毛等这类眼部附属商品特别受年轻的爱美姑娘们欢迎,“前几天女士一天买走五副,50元左右一副。”
  “我们这里的美瞳没度数,是高仿的,比眼镜店里便宜多了。”同款产品,官方网站上卖几十元,而眼镜店全卖200元以上。记者在多家精品店走访时发现,精品店里销售的美瞳大多价格在百元以内,大部分打着韩国进口的旗号,但实际上外包装上多是中文,而且包装不规范,没有产地等必要信息,很多属于三无产品。
  而网上在售的美瞳更是价格不一,有号称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正规美瞳”,也有9.9元包邮的“物美价廉”的美瞳。记者在一家网站上发现,有一款9.9元包邮的美瞳月成交记录甚至高达3万多件。
  市人民医院一位眼科主任介绍,近年接触过不少因为戴隐形眼镜或美瞳导致眼疾前来就医的患者。有一位年轻姑娘,因为上夜班回家后忘摘就休息,第二天一早就感觉眼睛不舒服,赶紧到医院就医,检查发现差一点角膜穿孔。这位医生表示,佩戴隐形眼镜或美瞳来就医的患者多数是角膜炎,隐形眼镜佩戴后都附着在眼角膜上,阻碍了眼睛正常的新陈代谢,一些分泌物不能及时排除,容易导致角膜炎等眼疾。 
  聊城市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美瞳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已经纳入医疗器械监管范畴,建议生产、经营者暂停该产品的生产或进口,以减少可能带来的危害。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营者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且在许可证规定范围内,方可从事经营隐形眼镜。市民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行为,可以拨打市药监局举报电话8536110。 
  眼科医生建议,最好不要佩戴美瞳,佩戴的话休息时也一定要摘掉。而患有眼部疾病人群、或者只剩单眼视力的人、工作或者生活在有大量灰尘及烟雾等环境的人群,包括工作环境有酸、碱及挥发性化学物质的人群,以及怀孕期、生理期、感冒、长途骑车、洗澡、游泳等情况下的市民更是要远离美瞳。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