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开通“3·15”消费维权热线
随时接收市民投诉,到您身边为您维权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2日讯(记者 赵松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新消法也将在3月15日正式实施,从3月3日起,本报开通“3·15”维权热线8073110及官方微博等其他消费投诉渠道,随时接受市民日常消费投诉,到您身边为您维权。
  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相关投诉也持续攀升,网络实名制的实行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网上购物风险,“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定的即将施行,也将对维护网购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支持。可是,网络欺诈,网购陷阱仍旧威胁着消费者利益。一套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还未形成,本报将持续对此关注。 
  食品安全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投诉的重点是食品中吃出异物、或者食品霉变、过期,由此引发经济赔偿。但是,不少假冒伪劣产品,如牛奶、营养品、白酒等,因为购物时没有索取相关的购物凭证,调解处理困难。一些大型商场,虽有严格的安全检查机制,但仍旧出现过期和伪劣食品,对此,本报曾多次予以曝光。 
  作为危害消费者利益的霸王条款,也逐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新热点,主要在公共服务行业、餐饮行业和通信行业。一些小区物业的乱收费问题、商场内的折扣与促销陷阱、保健品的夸大宣传、家居行业的以次充好等,一直以来,本报时刻关注着市民身边的点点滴滴。
  2014年的消费主题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道路上,本报也将继续践行消费权益至上的原则,从3月1日开通维权热线:8073110,直接与记者进行对话,或者@《齐鲁晚报·今日潍坊》新浪官方微博:今日潍坊,发至邮箱:qlwbzsg@163.com,反映您身边的维权故事,我们将随时接听来自消费者的维权呼声,帮助消费者解决身边的维权难题。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