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热线你问我答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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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婴儿入户
  市民:刚出生的婴儿想随女方入户需要带哪些证件?我们搜索过枣庄市人民政府网,但回答都不一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出明确的回复。
  市公安局:根据《枣庄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工作规范》规定,新生儿出生登记凭以下手续:父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同时,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时,对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查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查验《生育证》,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对无《生育证》生育第二个子女或生育多孩的,查验《社会抚养费征收凭证》,并留存《社会抚养费征收凭证》复印件。对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征收凭证》的,在入户后3日内告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如果您需要随母落户,可持以上手续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关键词:占道经营
  市民:市中区东湖风景区西停车场附近,有不少商贩随意摆摊、占道经营,把附近的环境卫生弄得极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制止这种现象。
  市中区政府:工作人员发现东湖公园西侧停车场共有占道经营商贩4家,区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对违章占道商贩进行了说服教育,并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违章占道摊点进行了清理,将其全部规范到路南经营,要求不能下路沿石经营。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文化路中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并安排专人夜间错时定岗,做到全天巡查无死角,避免再次出现占道经营的现象。  本报记者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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