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高峰期禁用打车软件
济南交通部门:加价将被调查处置
2014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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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5日讯(见习记者 万兵 通讯员 李东) 针对最近一段时间嘀嘀和快的两大打车软件竞争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六项措施进行规范,即日生效。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嘀嘀和快的两个打车软件目前阶段确实在社会上带来了较大的关注度,引导电召及电子化支付方式的推广应用,方便了一部分乘客打车,同时减少了出租车空驶巡游,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
  但两软件商的双向优惠措施为乘客和驾驶员带来了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行车安全隐患,引发了新的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不平等,造成不使用打车软件的乘客打车更加困难。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依据行业管理规定,出台六项措施进行规范。
  一是规定早晚交通高峰期(7:00-9:00,17:00-19:00)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二是出租车在载客途中不得使用打车软件,确保出租车行驶安全,确保乘客乘车安全。三是在场站候客的出租车不得使用打车软件寻客,除乘客遇有急、难、险等特殊需求外,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四是要求软件开发商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五是使用手机软件接客途中使用“暂停”标志,不使用的将在全市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六是加大对打车软件所带来的拒载、加价、甩客等现象的调查处理力度,对违规驾驶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
  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在行驶途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行车安全。对违反政府定价,存在加价行为的,由物价部门进行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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