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全力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老大难”案件不再执行难
2014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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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5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旷翔宇 王宏盛) 和他人车辆追尾相撞后对方死亡,法院依法判决周某赔偿11万元,但几年过去当事人却迟迟不履行。经过法院干警做工作,案子终于执结。据悉,烟台法院近期采取集中行动,对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春节后至今已执结近百件涉民生案。
  2009年5月,孙某酒后开着无牌摩托车跟周某的无牌农用车追尾相撞,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栖霞法院依法判决周某赔偿孙某家人11万元,但周某却拖着就是不履行赔偿义务。孙某家人向栖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仍被周某以各种借口拖延。
  后周某外出打工,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经多方了解,执行人员获悉被执行人春节可能回家过年。今年1月27日凌晨,栖霞法院组织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周某住处,将刚进家门的周某堵在屋内。
  周某迫于压力同意履行,但称这几年在外打工只赚了4万元,余款无能为力。执行法官又做孙某家人冯某的工作,最终冯某作出让步,闻讯赶来的周某亲戚也主动提出帮忙垫付部分赔偿款。鉴于冯某家庭困难,栖霞法院对冯某实施了司法救助,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周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8万元,法院对冯某实施司法救助1万元,该案顺利执结。
  据悉,春节过后,全市法院开展了涉及民生案件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根据案件的急缓程度,采取集中行动。用信誉惩戒、强制措施和媒体曝光等形式推进案件进展。一个月来,全市法院已执结涉民生案件近百件,涉案标的额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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