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协商民主释放治理活力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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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为深入思考协商民主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角度和新视野。
  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过去只作为被管理对象的企业、媒体、社会组织乃至每个公民,也都作为主体参与进来。在这种情况下,政协毫无疑问会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主体。
  约束权力、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也为协商民主提供了发展的广阔空间。人类政治实践告诉我们,权力运行必须受到有效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业已形成的全民共识。对权力的约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权力对权力的制约,也要有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既要有政府施政公开透明前提下的民众监督,也要有媒体、社会组织的监督等等。只有这些监督和约束形成合力,有足够的力量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现象的时候,才可以说对权力的约束是有效的。
  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都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观念上纠正两者可以互相代替的误识。协商民主之所以能在今天为人们所接受,正是因为它能有效弥补选举民主的不足和缺陷,在民主政治中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功能。(摘自《人民日报》,作者王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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