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食品摊贩即将统一管理
市区划分绝对禁止、相对禁止和允许等区域
2014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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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2日讯(见习记者 王皇 实习生 李祯林) 12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今年,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许可为主、登记为辅、取缔个别”的原则,划分不同区域,对流动食品摊贩实施全市统一管理。
  流动食品摊贩统一管理将在全市推开,12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为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省城流动食品摊将实行统一管理。对其有区别地引导,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出台相关管理文件。
  流动食品摊贩管理将合理限制,实行区域分类管理。有关部门或将在市区划分出绝对禁止流动食品摊贩的区域、相对禁止的区域和允许的区域等几种。绝对禁止区域是主干道和广场,允许的区域是不影响交通市容与市民生活环境的区域。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避开交通高峰适当允许流动摊贩的经营。在制定相关许可政策时对流动摊贩的经营者也有所区分侧重,尽可能照顾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农村进城务工等弱势群体。
  目前,在十亩园社区菜市场边、棋盘街菜市场边、银座商城后已建成多处便民服务区,搭有统一的帐篷,已有流动食品摊贩进驻。统一规范后的餐饮摊点既方便了市民,又改善了社区道路交通状况。今年,对流动食品摊贩的规范将在全市推开。
  此外,本月底前,凡能达到食品安全标准的小餐饮店将全部发放《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会议透露,最快在3月底前,省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发放许可证;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但能保障基本食品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规划区域内的食品摊点、50平方米的小餐饮店和小食品店等,都将发放登记证。个别不能保障基本食品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将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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