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开走的车不走,拖!
2014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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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上午,洪翔路与花洪路路口,一辆乱停的轿车被交警拖走。 本报记者 崔岩 摄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崔岩) 长期占用停车位,或者是机动车道乱停车,如若拒不整改,今后很可能被交警部门强制拖移。12日,交警部门对长期违法乱停的机动车进行了强制清理。
  12日上午10时,洪翔路与花洪路路口,一辆白色长城轿车不偏不倚地停在了路中央的位置,机动车道原本就不宽,过往车辆行驶受到严重影响。
  “这样的情况不是一次两次了,交警已经多次告知车主。”历城交警大队洪楼中队民警王良富说,司机乱停车的行为十分恶劣,只顾自己停车方便,全然不顾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感受。随后,这辆白色长城轿车被警用清障车拖走。
  “车牌号为鲁A3J211的车主,该来领车了。”12日上午,高新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辆长期占用停车位的“僵尸车”,交警介绍说,“车身布满灰尘,车胎都快瘪了,停放时间已经很长了。”
  据高新交警介绍,该车虽贴有2014年年检标志,但经过核实,该车自2010年就已经脱审,现在贴的年检标志是假的。由于车主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打通,附近居民也不知情,交警只能通过媒体寻找该车车主。
  高新交警大队民警表示,如果车主半年内不来认领车辆,将依法予以公告,公告后如逾期一个月还不来认领,将依法对该车做报废处理。
  “违法占用盲道、人行道、主次干道的车辆以及长期占道的‘僵尸车’都会被强制拖车。”王良富表示,近三周来,已有17辆违停车辆被历城交警强制拖移。
  据介绍,考虑到部分路段停车位紧张的现状,交警部门先期会对违停车辆贴红色告知单,不作处罚,拒不整改的车辆,交警则会进行强制拖车处理。王良富说,“对于前来处理的车主,会要求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文,并写一份保证书留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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