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补充协议,商品房变商住房
使用年限减少20年,荣华小区10余住户无法办房产证
2014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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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徐艳 实习生 宋甲丽) 3月10日,一市民拨打本报热线8308110反映,其2008年在东港区衡学路荣华小区46号楼购买了一套住房,因不同意将买卖合同书上的土地使用年限从70年改为50年,所以至今未拿到房产证。对此开发商方面表示,该楼盘属于“商住楼”,使用年限就是50年,合同写着70年,是当初的失误造成。
10多户没签协议
至今没拿到房产证

  3月11日,记者来到荣华小区46号楼。住户潘先生介绍,2008年,他购买了荣华小区46号楼的的一套期房,该楼盘的开发商为日照市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交房时,因房屋的实际面积比购房时稍大了一点,开发商要求业主将原有的买卖合同交回,附加签署一个“补充协议”。不少交上去合同并签了协议的住户,在重新拿回合同后发现,“补充协议”上写着,原来的70年的住房使用年限,变更为50年,而房子的属性也由本来的“商品房”变成了“商住楼”。
  由于潘先生没有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签署这样的协议,所以他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无缘无故少了20年的使用年限,不给个说法我们接受不了。”潘先生说。
  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46号楼的住户中,像潘先生这样因没有签署协议而一直未拿到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仍有10多户。
签协议的住户
也心有不满

  住户张先生当时签了这个补充协议,虽然拿到了房产证,但他也心有不平。2009年,他花22万元在荣华小区46号楼购买了一套83平米的房子。“买楼的时候,房产公司的宣传广告上写着房屋的使用年限是70年,售楼小姐也这样告诉我们,并且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也写着使用年限是70年,房屋的属性是商品房。”张先生说。可等到签完补充协议回家一看,使用年限和房屋属性都在补充协议里做了更改。
  据潘先生介绍,一些住户因为要以房做抵押进行贷款,还有一些住户要出租房子或卖房,都不得以签订了补充协议拿到了房产证。
开发商称是失误
商住房年限就是50年

  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该楼盘开发商日照市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潘先生所居住的46号楼是荣华小区的三期工程,属于“商住楼”,使用年限是50年。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一部分业主合同上的土地证号输入错误,所以就变成了“商品房”,使用年限也成了70年。
  “发现这一问题后我们立即就通知业主进行更改,但个别业主迟迟不更改,所以也就无法取得房产证。”该工作人员说。
  对于业主遇到的这一问题,山东舜铭律师事务所的凌云律师告诉记者,开发商和业主既然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办理房产证,如果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业主有权要求退房,或者到法院以开发商违约名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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