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设定露天烧烤管理区、严管区和禁止区
露天烧烤需使用无烟炉具
2014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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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2日讯(通讯员 郑颖 记者 李运恒) 近日,记者在滨州市城管监察支队获悉,从3月份开始市城管监察支队对露天烧烤、店外烧烤进行专项整治,并把城市建成区划分为管理区、严管区和禁止区。
  据了解,目前已经将城市建成区划分为管理区、严管区和禁止区。管理区为:渤海二路(黄四至黄五段)、渤海三路(黄四至黄五段)、黄一渤十一南杨市场、碧林小区农贸市场、飞来峰周边、新立河西路烧烤广场(黄河十路航空广场段);严管区为:渤海六路黄河二路至四路段、渤海六路黄河六路至八路段、渤海七路黄河十路至黄河十二路段、渤海九路黄河一路以南区域、渤海八路黄河二路至黄河十路段、渤海十路黄河八路至黄河十路段、渤海十二路黄河一路至黄河二路段、黄河一路渤海七路至渤海九路段、黄河一路渤海十路至渤海十二路段;禁止区为:除管理区和严管区以外的城区范围。
  禁止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露天烧烤食品;严管区内经营业户须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营业证、许可证及规范管理手续;严管区及管理区内经营业户,需按以下要求经营:一是各经营业户需严格按照“门前五包”的相关规定,规范有序经营;二是必须在规定范围内经营,严禁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三是需配备必要卫生洁具、垃圾容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在地面铺设防污设施,严禁乱抛垃圾、乱倒污水,严禁破坏周边绿化设施等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四是桌椅摆放有序,不乱设灯箱广告;五是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定点经营,时间为每日18:00—22:30,其他时间严禁店外摆放桌椅、物料,严禁店外经营;七是对烧烤油烟炉具进行改造,使用无烟烧烤炉具;八是与城市管理部门签订经营协议,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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