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无需多“等”
2014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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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敏飞

  一些地方在政务公开时喜欢遮遮掩掩,用“等等”代替几十个项目的情况比比皆是。如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告中,除了中标供应商、中标总金额外,中标单位及项目市场平均报价等公众关注的信息也被“等等”了;再如一份市级预算编制说明,其中居然有数十个“等”字……让人纳闷的是,既然是信息公开,还有什么可“等”的呢?
  一个“等等”背后,可能就是一个集体腐败案件。如本来只有10个人外出开会了,但在几个人的名字后加上“等等”二字,便可能报销200人外出旅游的费用,类似操作可在很多地方适用。至于一些招投标项目,之所以没有具体的小项,背后也很可能存在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因为“见光死”是一些腐败官员深谙的法则。
  “等等”现象的存在,表明目前的信息披露机制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无论是为了满足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还是为了遏制腐败,信息公开中减少甚至杜绝“等等现象”应该成为一种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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