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带母亲去公证却把房产骗到手
2014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刘金林) 陈女士膝下有俩儿子和俩女儿,想百年后把房子留给儿子们。大儿子以“口说无凭”为由想让母亲公证房产,不过,他却将母亲领到房产交易中心直接过户了。
  日前,94岁的陈女士委托女儿到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想从大儿子手中要回属于她的那栋房子。原来陈女士在芝罘区长立街有套房子,想把房子留给俩儿子。大儿子表示,口说无凭,得去公证一下。
  可没想到的是,2005年的一天,大儿子没把陈女士带去公证处,而是趁着小儿子不在场,把她带到了房产交易中心,让她摁手印把房子过户了。
  据负责给陈女士做法律援助的烟台西政律师事务所的王雪桦律师介绍,这事做了后,大儿子一直没赡养老母亲,最终陈女士去了社会福利院,靠着自己的退休工资支付每个月的2000多元费用。近日,陈女士的女儿听说哥哥把母亲的房子卖了,陈女士才知道,自己9年来一直被大儿子蒙在鼓里。陈女士想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让大儿子把房子还给她,用来给自己养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